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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3日

身份證照的詭異規定

身份證照的拍照規則一公佈,
我就覺得要露出耳朵這一項,對我而言極端不合理!

因為,我是個正面看來,只看得到一點點耳朵的人,
我的頭只要轉個5度,就完全不見另一邊耳朵,
我知道相學來說,這叫對面不見耳的貼耳相,
至於貼耳相代表什麼,我就不了了。

因為這點,加上工作很忙,
我決定不在一開始換照的時候跑去換照,
免得找自己麻煩!

前幾天,我終於去換了身份證,
先去戶政事物所對面的沖印店拍照,
我選了一張照片99沒檔案不修片的,
攝影師拍了三張,
一張移到我右斜前30度拍的,還在我右耳墊東西,

然後,等照片的空檔,我走到隔壁的便利商店買東西,
買完,回到店裡,
我看到攝影師面前的電腦螢幕上,是我剛拍的大頭照,

我看到他正在幫我的大頭接耳朵耶!!!

不是99不修片嗎?(註)

什麼?有人說身份證照的拍照規則有一項說不能修片嗎?
哎喲!誰會注意那麼多,我還不是順利換了證!

註:新的身份證為了防止冒用,照片是直接印在上面,
解析度極差,有痘疤都看不出來,修不修片都沒差。
 
原2006-10-18 02:22:43 上傳至pchome個人新聞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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